做生意的赶紧看过来!杨浦区刑事律师讲解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日期:2022-10-27 关键词:杨浦区刑事律师,非法经营罪

  杨浦区刑事律师解读非法经营罪相关知识,例如什么是非法经营罪,以及非法经营罪的最新司法解释等内容,赶紧跟着杨浦区刑事律师一起来了解学习吧。

做生意的赶紧看过来!杨浦区刑事律师讲解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一、《最高国民法院、最高国民检察院对于办理非法出产、贩卖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律多少问题的解释》 (2010年3月26日起施行 法释2010)7号)(节录)

  第一条出产、贩卖伪-劣香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贩卖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出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未经香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牌号所有人许可,在香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应用与其注册牌号沟通的牌号,情节紧张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贩卖明知是冒充别人注册牌号的香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贩卖金额较大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捏造、私自创造别人香烟、雪茄烟注册牌号标识或许贩卖捏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

  违背国家烟草专卖治理法律法例,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出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许可证等许可证实,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紧张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香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惩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香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第四条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可以或许查清贩卖或许购置价钱的,根据其销售或者购买的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无法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下列方法计算非法经营数额:

  (一)查获的香烟、雪茄烟的价钱,有品牌的,根据该品牌香烟、雪茄烟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发价钱计较;无品牌的,根据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卷烟平均零售价格计算;

  (二)查获的复烤烟叶、烟叶的价钱根据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烤烟调拨均匀基准价钱计算;

  (三)烟丝的价钱根据第(二)项规定价格计算标准的一点五倍计算;

  (四)香烟辅料的价钱,有品牌的,根据该品牌辅料的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价钱计较;无品牌的,根据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草行业出产香烟所需该类卷烟辅料的平均价格计算;

  (五)非法出产、贩卖、购置烟草公用机器的价钱根据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天下烟草公用机器产物指导价格目录进行计算;目录中没有该烟草专用机械的,按照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目录中同类烟草专用机械的平均价格计算。

  第五条行为人实行非法出产、贩卖烟草专卖品犯法,同时组成出产、贩卖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条明知别人实行本说明第一条所列犯法,而为其供应存款、资金、账号、发票、证实、许可证件,或许供应出产、经营场所、设备、运输、仓储、保管、邮寄、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生产技术、卷烟配方的,应当按照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做生意的赶紧看过来!杨浦区刑事律师讲解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第九条本说明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香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公用机器。

  本说明所称“香烟辅料”,是指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

  本说明所称“烟草公用机器”,是指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烟草公用机器名录所颁布的,在香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的出产加工过程当中,能够完成一项或者多项特定加工工序,可以独立操作的机械设备。

  本说明所称“同类烟草公用机器”,是指在香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的出产加工过程当中,可以或许完成相同加工工序的机械设备。

  第十条曩昔宣布的无相关规定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二、《最高国民法院对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律多少问题的解释》 (2011年1月4日起施行法释[2010] 18号)(节录)

  第七条违背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私自刊行基金份额招募基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三、《最高国民法院、最高国民检察院对于办理伤害食物平安刑事案件合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5月4日起施行法释[2013] 12号)(节录)

  第十一条 以提供给别人出产、贩卖食物为目标,违背国家规定,出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违背国家规定,出产、贩卖国家阻止出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或者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行前两款行动,同时又组成出产、贩卖伪劣产物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二条违背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处置生猪屠宰、贩卖等经营举止,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行前款行动,同时又组成出产、贩卖不符合平安规范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做生意的赶紧看过来!杨浦区刑事律师讲解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杨浦区刑事律师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推荐阅读内容
  • 上海刑事诉讼律师:不具备资格开展证券咨询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 非法经营鉴定中引用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嘉定刑事律师告诉您
  • 使用大量僵尸账号构成什么罪?上海刑事诉讼律师来回答
  • 上海刑事案件律师为您讲解非法经营的项目在审批期间被取消如何处理
  • 上海知名刑事律师来讲讲非法经营事实链的认定
  • 检察院调取证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听听杨浦区刑事律师的说法
  • 杨浦区刑事律师解说一个关于非法拘禁罪立案的主题
  • 杨浦区刑事律师提醒: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 非法经营罪有哪些辩护方法?上海资深刑事律师告诉你
  • 黄兴刑事律师谈如何区分个人行贿罪与单位行贿
  •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做生意的赶紧看过来!杨浦区刑事律师讲解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http://www.dongzhengzixun.com/ypxsls/2602.html

    上海刑事律师咨询微信

    律师咨询微信号:128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