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刑事案件律师阐述并不可爱的“蓝精灵”

日期:2022-01-27 关键词:上海市,刑事案件,律师,阐述,并,不可,爱的,“,

  说到蓝精灵,你可能会想到卡通中活泼善良的小可爱。但今天的蓝精灵并不可爱。这是一种新药,危害是第一代药物的1000倍!它在市场上更被称为约会强奸药,学名是氟硝西盘。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向社会报告,深圳最近起诉了一些涉及蓝精灵的贩毒案件。上海市刑事案件律师提醒群众:我们必须小心陌生人的饮料。
 

  约会强奸药在黑市流通。

  氟硝西盘是一种最初用于手术前镇静和癫痫发作、严重失眠、抑郁等疾病的药物,具有催眠、遗忘、镇静、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更为明显。

  据报道,服用氟硝西盘后,人体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即对最近发生的事情失去记忆。

  氟硝西盘与酒精混合时,会产生复杂的化学反应,使人神经兴奋,产生幻觉,就像吃冰毒等药物一样,容易上瘾,产生强烈的依赖性。

  蓝精灵实际上是一种处方药。当它溶解在水中时,液体是浅蓝色的,但类似的合成物质,有些是无色和无味的,溶解在水中后不容易被发现。如果每个人都把它放在酒吧和其他娱乐场所的饮料或葡萄酒中,就不容易被发现,而且具有更强的伪装性。

  利用蓝精灵产生自然遗忘的特点,犯罪分子往往将其视为蒙汗药,以达到通奸和性侵犯罪的目的。

  虽然氟硝西盘被许多国家认定为非法药物或严格控制,但在中国,氟硝西盘被纳入第二类精神药物管理,但非法销售将涉嫌贩毒。然而,在日本和其他国家,你可以以几美元的价格买到一个董事会,你可以在中国黑市卖到大约300元或更高。
 

  警惕:深圳已发现多起涉及蓝精灵的案件。

  据上海市刑事案件律师称,自去年以来,北京、上海、浙江、江西、福建等省份非法销售蓝精灵。

  近日,深圳龙华、盐田等地上海市刑事案件律师起诉多起涉及蓝精灵贩毒案件。

  在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贩毒蓝精灵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知道蓝精灵属于违禁品,已被定性为毒品,仍在QQ群上发布广告销售蓝精灵。王某某以300元一板10粒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蓝精灵后,以6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了他人。

  检察官说,蓝精灵是一种新的精神活性物质。新的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品

  第一代毒品是指海洛因、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第二代毒品是指冰毒、K粉等合成毒品。它们是犯罪分子通过修改控制毒品的化学结构来逃避打击而获得的类似毒品,具有类似或更强烈的兴奋、幻觉、麻醉等效果。

  此前媒体报道的彩虹烟、笑声、咔哇潮饮、紫水都属于第三代毒品,青少年出于好奇或不知不觉开始接触这种毒品。

  服用蓝精灵等第三代药物后,会出现偏执、焦虑、恐慌、妄想症等反应,严重的会出现精神障碍,甚至抽搐、休克、中风死亡,危害极大。
 

上海市刑事案件律师阐述并不可爱的“蓝精灵”
 

  不要以为坚决不碰就能远离它的伤害,以下几个例子,值得大家认真看看!

  女孩吃饭时被性侵。

  在上海的一家广场日本餐厅,男子顾利用女孩玩手机游戏,在饮料中下药。之后,这名男子带着一名神志不清、行走不稳定的女孩到酒店房间强奸。上海宝山区检察院逮捕了监控中的男子顾。那么,如何防止这些毒品及其危害呢?检察官提醒:坚决不碰是正确的选择,出去,请小心!

  此外,还要小心犯罪分子把蓝精灵当作汗药,让你被动吸食。因此,上海市刑事案件律师建议市民不要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如不进出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要让饮料远离视线,不要吃陌生人提供的食物和饮料,发现危险和异常及时报警。
 

  喝完男人买的奶茶,不省人事。

  今年2月21日上午,潘女士和网友范约好一起吃午饭,范专程开车接送。见面后,范贴心地说要给潘女士买一杯奶茶,让潘女士在车里等。

  潘女士毫无防备,接过范某买的奶茶就喝了。谁知道喝了没多久,她就觉得头重脚轻。被范某带进房子后,她不省人事。

  当潘女士醒来时,已经是下午三点了,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被下药了。这时,潘女士发现范不知所措,手机不见了,于是去营业厅补卡。

  当天,潘女士回到单位后,立即用同事的手机登录支付宝,突然发现账户里的9万多元已经转账,潘女士立即报案。

  第二天,公安机关逮捕了范。范到达案件后解释说,他在网上花了200元买了一些迷药。当他和潘女士约会时,他偷偷地把迷药混入奶茶中,然后把对方带回了出租屋。
 

  女人和朋友吃饭时,被追求者下药

  今年3月2日,深圳光明马田派出所收到了一份罕见的报告。受害者孙女士一大早就惊慌失措地赶了过来。报告称,她怀疑自己和朋友在吃宵夜时被毒害,并要求警方保护和介入调查。随后,警方对孙女士进行了尿检,检测结果呈阳性。

  深圳市光明公安局马田派出所办案民警陈国通:那个女人晚饭后感到很累,出汗,头晕,甚至幻觉。恶心和幻觉是典型吸毒后的不良反应。警方立即赶到涉案餐厅,当晚转移视频监控。

  监控屏幕显示,晚上11点22分左右,孙女士在朋友的陪同下离开了浴室。在此期间,一名白衣男子拿起孙女士的酒杯,偷偷地走到门外。30秒后,这名男子拿着酒杯回来,酒杯里装满了酒。

  深圳市光明公安局马田派出所办案民警陈国通:偷偷把酒杯拿到宵夜档门口,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摇头丸。他咬了半个摇头丸,剩下的半个放在女生的酒杯里。经核实和孙女士鉴定,当晚同桌白衣男子朱某涉嫌重大犯罪。警方迅速锁定了朱的立足点,并于3月3日凌晨在龙华某社区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朱。

 

 

 

推荐阅读内容
  •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解析:被告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与实际操作策略
  • 上海刑事案件律师解析:被告自白在刑事审判中的法律前景与策略选择
  •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解析言辞之道:如何避免侮辱罪的纠纷?
  • 上海刑事案件律师揭秘侮辱罪:公共人物的名誉边界
  •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探讨言论侮辱罪:直损他人名誉方可成罪?
  • 上海刑事案件律师揭秘言论真实性:被告言论真实是否能免于侮辱罪责任?
  • 体育资源的纵横:上海职务侵占罪律师解析体育官员职务犯罪之探讨
  • 虚构社交网络:上海受贿罪辩护律师解释商业交易的灰色地带
  • 代码的玄机:上海受贿罪辩护律师分析开源软件项目中的法律责任辨析
  • 医疗信息滥用的法律纠葛:上海贪污罪辩护律师浅谈贪污的边界与伦理的危机
  •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上海市刑事案件律师阐述并不可爱的“蓝精灵” http://www.dongzhengzixun.com/shanghaidupinfanzuilvshi/1825.html

    上海刑事律师咨询微信

    律师咨询微信号:128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