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发票的管理规定,扰乱经济管理的行为,犯罪对象只能是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本罪违反国家发票管理的规定;非法出售合法持有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扰乱经济秩序;以牟利为目的。接下来就由上海刑事专业律师为您讲解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刑法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出售发票罪的立案标准
1、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伪造、擅自进行制造企业或者通过出售自己伪造、擅自生产制造的前款行为规定时间以外的其他电子发票的,处二年执行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政府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发展严重的,处二年以上就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三条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四款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电子发票的,依照我国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处罚。
3、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的罪的,处以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违反国家发票管理的规定;
2、非法出售合法持有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3、扰乱经济秩序;
4、以牟利为目的。
三、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1、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并不是行为人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都以犯罪论处,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能构成本罪。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对于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可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出售后他人是否使用,是否牟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既实施出售行为,又实施虚开行为,应该数罪并罚。
3、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属于犯罪,刑法单独规定了一个罪名,但购买普通发票刑法没有规定。如果行为人仅仅实施购买普通发票行为的,不能以犯罪论处。如果购买后又进行出售,则可以定非法出售发票罪。
第六十八条[非法进行出售电子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 非法企业出售一个普通销售发票一百份以上问题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九十条本规定的起诉标准适用于单位犯罪,但法律、司法解释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刑法第209条第3款、第4款的规定,犯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根据刑法第211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对自然人犯本罪的处罚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企业工商管理行政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依法查处,非法销售机动车发票,或者伪造、制造、销售机动车发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处罚。以上是关于: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刑法规定及相关司法文书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咨询我们上海刑事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