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类型:网络犯罪常见罪名的类型

日期:2020-11-18 关键词:上海网络犯罪

  (一)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网络犯罪

  此类犯罪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以上五种犯罪侵犯的对象都可以归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这也是最为典型的一类网络犯罪行为。此类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行为会发生或引发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结果而故意为之,其行为在客观上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重侵犯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有可能引发极为严重的社会影响。对此类犯罪的认定由于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其的认定完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对号入座”即可。(二)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

  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犯罪, 俗称“网络贩黄”、“网络黄毒”等。一些不法分子出于各种目的,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在网上提供淫秽色情信息、淫秽色情行业中介服务、发布淫秽色情广告或者在互联网上刊载淫秽小说、书刊、影片、音像制品、图片等。所触犯的刑法罪名主要有以下几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引诱、介绍卖淫罪等。

  上述犯罪行为与传统的涉黄犯罪构成没有本质区别,只是犯罪行为的实施借助了网络这一新兴媒介,使得此类犯罪以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互联网为犯罪工具、犯罪手段大同小异,侵害客体完全一致,对此类犯罪的处罚完全可以比照传统的涉黄犯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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