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刑事律师解答关于妨害公务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有哪些?

日期:2022-09-19 关键词:青浦刑事律师,妨害公务罪的立案标准

  行为人只要知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但采取暴力或者威胁阻挠的方式,就可以构成妨害公共事务罪,应当依法追究。 依法履行职责,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合法的职权从事公共事务。 “形式合法性”理论与“实质合法性”理论在判断公务员履行职务是否“合法”的标准上存在理论差异。 在刑法领域,一般坚持“实质加形式合法性”标准,即判断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是否合法,必须看其公务行为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还取决于其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所要求的必要形式。接下来就由青浦刑事律师为您讲解妨害公务罪的立案追诉标准的是否构成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青浦刑事律师解答关于妨害公务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有哪些?

  一、妨害公共事务罪的起诉标准

  1、犯罪人涉嫌参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起诉:以暴力、威胁分析方法阻碍我们国家机关管理工作研究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青浦刑事律师解答关于妨害公务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有哪些?

  2、案件一:被告 A 的儿子 C 在维持一家县烟草公司购买烤烟的秩序时死于车祸。为了促使烟草公司解决 C 的死亡赔偿问题,一位在烟草公司工作的女儿 B 指示他从烟草公司的卷烟销售中扣留10多万元。县人民检察院在对此案进行调查后,收到了烟草公司的举报。在调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派人搜查了 B 的住所,并传唤了 B。甲要求当场释放乙,在乙的拒绝下,甲将值班警车的雨刷、挡风玻璃、车牌损坏,并释放后轮胎气体,造成数百人围观。因此,对 B 的逮捕和房屋搜查没有完成。

  3、本案一审法院裁定干涉公共事务罪成立。 二审法院认为A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 一是“依法履行职责”应具有实质合法性和程序合法性;二是B扣留公款10万元的行为虽不恰当,但主观上不存在非法侵占意图,不构成侵占罪;三是县人民检察院仍以B不构成侵占罪为条件立案调查,丧失实质合法性。

  二、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只要一个人明知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就可以构成妨碍公务罪。这里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所谓代表职务,是指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有权履行的职务,如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为某些候选人投票;宣传法律和政策;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代表大会、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依法联系选民;视察、调查和检查工作;等一下。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法》的规定,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活动,都是代表的职责。

  三、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红十字会工作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在自然环境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中,行为人只要我们明知红十字会工作管理人员技术正在积极履行自己职责,而采取网络暴力、威胁分析方法可以进行发展阻碍的,即可以构成妨害公务罪。所谓红十字会,根据《红十字会法》的规定,是从事人道主义建设工作的社会经济救助团体。红十字会的职责主要有:开展救灾的准备相关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之间进行有效救助。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研究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学生群众对于参加施工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学习其他人道主义文化服务贸易活动。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心理活动。参加国际人道主义道路救援系统工作。宣传提高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设计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没有原则,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委托事宜。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法律规定时间开展教学工作。只要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使用家庭暴力、威胁主要方法也是阻碍红十字会工作岗位人员必须履行上述职责的,即可构成妨害公务罪。

  四、故意妨碍公安机关、公安局依法执行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于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即使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只要造成严重后果,也将构成妨碍公务罪。根据《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主要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国家安全公务时,出示证件依法查验行为人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隋情形,行为人拒绝提交身份证明和提供相关资料的;依法要求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进入有关场所,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区域、场所和单位,或者检查、调阅有关档案、资料、物品,行为人拒绝的;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紧急任务时,需要出示证件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青浦刑事律师解答关于妨害公务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有哪些?

  明确界定人民对行政管制不服从的妨碍司法和一般行为。因人民群众提出合理要求,或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布的某项政策、决定或措施不理解或有意见,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出解释、说明和解答。因情绪偏激、态度冷静、方法不当,往往容易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围攻、顶撞、纠缠或争吵,并常伴有威胁性语言和暴力推拉行为。这种行为客观上妨碍了公务,但由于原因,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一般可以认为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应以犯罪论处。以上就是青浦刑事律师为您讲解妨害公务罪的立案追诉标准的是否构成犯罪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青浦刑事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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