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法益是什么?青浦刑事律师为您解答

日期:2023-03-22 关键词:青浦刑事律师,职务侵占罪

  按此观念将会在特定情况下造成刑法合用的不公平。假定中铁运公司托运部司理某潘某利用职务上的方便将游客托运的代价人民币45871元的物品窃为己有,身为托运部的司理,他当然拥有治理游客托运的物品的权柄,根据“管理性事务说”,能够认定潘某“利用了职务上的方便”,据此,潘某组成职务侵占罪。青浦刑事律师为您讲解一下有关的情况。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法益是什么?青浦刑事律师为您解答

  在该案事发地郑州,45871元属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量刑品位,潘某大概判处的最高法定刑为5年有期徒刑;就贺豫松而言,45871元属于盗窃罪数额伟大的量刑品位,其大概判处的最高法定刑为10年有期徒刑。

  然而,无论是贺豫松仍是潘某的行动,在客观上均是各自应用本人“职务上的方便”将本单位数额相称的财物占为己有,二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至关,然则,依据“管理性事务说”,二人的量刑却相差迥异,由此造成刑法合用的不公平。

  按此观念科罪将会造成部分单元大众权利法益离开刑法维护的前因。基于法益损害性的态度阐发,不论是基于治理营业仍是基于非管理性的一般营业,不论是基于经常性的事情,仍是基于且自授权的事情,都有大概基于营业操纵、操纵单元的财物,只需应用操纵、操纵单元财物的位置侵犯单元财物,在侵占职务行动的清廉性或许大众权利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这一法益上就没有差别。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法益是什么?青浦刑事律师为您解答

  比方,上述案例中的贺豫松由于处置搬运游客行李的劳务(非管理性的一般营业),具有控制、支配旅客托运的行李的地位,而笔者假设的托运部经理潘某,因为从事管理托运的管理业务,也具有控制、支配旅客托运的行李的地位。

  无论贺豫松还是潘某,既然因从事公司的业务具有控制、支配本单位财物的地位(单位保管的财物以单位财物论),就应该基于职务的要求保护本单位的财物免受非法侵害,相反,贺豫松和潘某却背离职务的要求,利用对单位财物的控制、支配地位将单位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

  在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或者公共权力的严肃性和效性上具有相同的法益侵害性。“管理性事务说”和“持续事务说”将“非管理性的普通业务”和“临时性的工作”排除在“职务”范围之外,使该部分单位公共权力法益脱离刑法的保护,因而是不合理的。

  刑法以保护法益为目标,刑事立法将某类伤害社会的行动规定为犯法是为了维护特定的法益,据此,不得将不具有法益损害可能性的行动作为刑法的评估事项。比方,有意杀人罪的保护法益是性命权,甲用猛火点火贴有乙生辰八字的纸人,用意致乙殒命。

  因为“点火贴有乙生辰八字的纸人”的行动底子不具有侵占乙性命权的可能性,以来是,“点火贴有乙生辰八字的纸人”的行动不克不及成为有意杀人罪的评估工具,又由于该行动不具有侵犯任何罪名保护法益的可能性。

  所以,该行为也不可能成为其他罪名的评价对象,从而不属于刑法的评价事项,这也是各国不处罚迷信犯的原因——不具有侵害法益的可能性。所以,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理解,必须在法益侵害可能性的指导下给予实质的解释。

  上述“管理性事务说”和“继续事务说”的谬误本源在于受“繁多法益论”的影响,无奈从刑法标准本质阐发的角度来界定“职务”的规范,而是局限于“管理性”“劳务性”“持续性”等主观、外在的方式特性来论述“职务”的区别规范。

  职务侵占罪的保护法益涵括财富权力和大众权利法益两重内容,即单元财富所有权以及职务行动的清廉性或许大众权利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职务”要素触及后者,以来是,对职务侵占罪之“职务”局限的界定规范的懂得与掌控,必须以是不是大概侵占单元大众权利法益的可能性为指示准绳,但凡拥有侵占单元大众权力法益可能性的情形,不能草率排除,而是要细致认定。

  如果没有这种侵犯单位公共权力法益可能性,则该种事务或工作不能作为职务侵占罪的评价对象,不具有刑事法上的意义,即使在社会观念上属于职务,也不能归入职务侵占罪之“职务”的范围。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法益是什么?青浦刑事律师为您解答

  据此,青浦刑事律师提醒大家,不管是利用非管理性的普通业务便利侵占单位财产,还是利用偶然授权的工作便利侵占单位财产,都具有侵犯单位公共权利的可能性,“管理性事务说”和“持续事务说”却将具有侵犯单位公共权利法益可能性的情形排除在“职务”范围之外,因而两说均没有抓住“职务”的实质。


推荐阅读内容
  • 体育资源的纵横:上海职务侵占罪律师解析体育官员职务犯罪之探讨
  • 上海刑事辩护诉讼律师为您解答如何区分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
  • 上海知名刑事律师所来讲讲临时搬运工窃取铁路托运物资构成盗窃罪还是职务侵
  • 上海请刑事律师为您讲解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具体是多少
  •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在实践中的区别都有哪些?上海专办刑事案件律师来回答
  • 上海职务侵占罪律师:如何认定职务中的自首及把握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范围
  • 青浦刑事律师带您了解如何把握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标准
  • 如何审查被告人在侦查阶段不同期间供述的合法性?青浦刑事律师告诉您
  • 如何审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青浦刑事律师告诉您
  • 信用卡被盗刷怎么办?青浦刑事律师支招防范诈骗罪!
  •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法益是什么?青浦刑事律师为您解答 http://www.dongzhengzixun.com/qpxsls/2931.html

    上海刑事律师咨询微信

    律师咨询微信号:128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