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律师:走私缓刑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日期:2019-07-16 关键词:上海刑事律师

  关于走私缓刑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的法律问题,上海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走私缓刑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走私是一个犯罪的黄金时期,随着国家对于法律的逐步完善,近几年走私犯罪越来越少,但是面对利益有的人还是会铤而走险,走私的判罚会依据案件的性质,如果不大,则判罚的结果较轻,缓刑的可能性就会较大,但是一旦案件较性质较为恶劣,后果就会较难处理。

  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上诉的,改判走私缓刑的可能性很小。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只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低刑也在三年以上。

  二、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走私对于国家的经济稳定是一种潜在的威胁,最为重要的是冲击市场秩序的稳定,所以,一旦自己涉及这类犯罪就应该积极的收手,如果自己被有关部门抓获,那么后果就会十分的严重,因此,对于这类犯罪最为关键的就是提高自己的自控性,理性对待利益。

推荐阅读内容
  • 上海刑事律师事务所带您了解公司化运作的诈骗集团中各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区分
  • 因受贿案发后主动交代行贿事实是否构成立功?上海刑事律师网为您解答
  • 上海刑事律师团队告诉您故意撞击他人车辆勒索钱财的行为如何定罪
  • 上海刑事律师网来讲讲承运过程中承运人将承运货物暗中调包该如何定性
  • 盗窃自己借给别人的东西在司法实践中是盗窃吗?上海刑事律师事务所来回答
  • 上海刑事律师团队来讲讲已退休依然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否能构成挪用公款
  • 上海刑事律师网:单位责任人员单位犯罪的同时又个人犯罪是否数罪并罚
  • 上海刑事律师团队来讲讲利用职务便利盗卖单位游戏装备如何定罪处罚
  • 上海刑事律师事务所为您讲解经济犯罪的立案金额一般是多少
  • 关于职务侵占犯罪的报案材料分别都有哪些?上海刑事律师顾问来回答
  •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上海刑事律师:走私缓刑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http://www.dongzhengzixun.com/xingshihuanxing/182.html

    上海刑事律师咨询微信

    律师咨询微信号:128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