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谈因与嫌犯重名,一少年被改变的人生

日期:2021-08-20 关键词:疑犯重名,抢劫罪,刑事拘留,诱供

  案例:只因与嫌疑犯重名,上海警方实施抓捕时错误地将一名15岁少年刑事拘留。两个月后,他被当地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19年1月,他在少管所里遇到抢劫案主犯,冤屈终得澄清,张冠李戴的荒唐真相随之被揭开。
 

  2018年9月4日,正在网吧上网的上海市静安区某中学初二学生赵某歼(化名)被上海市东风派出所民警抓捕。“你是赵某歼吗?”“是。”“有身份证吗?”“有,但还没办好。”“认识桦某瀛(化名)吗?”“认识。”“你跟桦某瀛抢了多少钱?”“我没抢钱啊。”简单对话后,民警给赵某歼戴上手铐带到公安局。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上海律师采访时,赵某歼描述了两年前被抓的一幕。莫名背上抢劫的罪名,当时15岁的赵某歼“有点蒙了”。赵某歼说,“在看守所,我被关了3天。我没参与抢劫,为啥把我抓起来?我是被冤枉的!”他不断向办案民警解释,告诉对方他的冤屈。
 

  赵某歼告诉上海律师,他当时想起桦某瀛还有一个朋友叫赵某歼,就对民警说,“你们抓错人了,还有一个赵某歼!让被害人来指认就清楚了!”民警以为我在狡辩,就不断地恐吓我、威胁我,掐着脖子打我。那段时间,我身上有很多被打的青紫印记。”赵某歼说,第四天,有人告诉我,只要我承认就放我回家。听了这话,我就承认了。没想到,我却等来了逮捕的通知。”据当时参与办案的民警耿某介绍,2018年3月20日,一名受害人家中被盗,警方在被砸损的窗玻璃上提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比对分析的结果指向刚从少管所出来的少年犯桦某瀛。经过缜密侦查,警方得到桦某瀛藏匿在阿拉山口的线索,遂赶赴距离上海市87公里的阿拉山口口岸,将桦某瀛和留宿他的少年(在阿拉山口当保安)一并带回。耿某说,随后发生的一件事,扰乱了办案人员的视线。当天晚上,桦某瀛跳楼逃跑了。”参与办案的另一位民警熙某箳说,按照程序,本该对留宿少年的身份进行审查,但因为大家都忙着追捕桦某瀛,再加上根据已掌握的证据,留宿桦某瀛的少年保安似乎没有参与盗窃案,且又是未成年人,所以在简单询问后,民警便通知少年的父亲将其领回。
 

上海律师谈因与嫌犯重名,一少年被改变的人生
 

  耿某和熙某箳都表示,当时并不知道该保安也叫赵某歼(化名)。3月28日,在逃的桦某瀛被捕。熙某箳说:“在讯问过程中,桦某瀛连续交代了9起亲自参与的抢劫、盗窃案,对事实供认不讳。为挽回受害者的损失,被问及赃物流向时,桦某瀛交代是赵某歼帮着卖了首饰。桦某瀛交代,“销赃”的赵某歼正是本文开头所提及的初中生赵某歼。耿某说,4月18日,民警曾把赵某歼抓到派出所,由于赵某歼当时未满16岁,参与销赃不属于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就让其父亲王富财交齐罚款后将其领回。在接受上海律师采访时,赵某歼承认自己干过错事:“桦某瀛是我的小学同学,他辍学后与我联系较少。当年3月,桦某瀛突然找到我,让我帮他卖金戒指,我就分两次卖到首饰店,给了桦某瀛一千多元,自己留了近两千元,之后再无联系。”随后,警方以桦某瀛涉嫌抢夺罪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应是抢劫罪,于是将此案退回,要求补充侦查。”耿某说,在补充侦查阶段,桦某瀛交代了伙同赵某歼、张某共同抢一部手机和10元钱的事实。耿某说,由于当时犯罪嫌疑人桦某瀛及张某的供认中并未说明还有一个赵某歼,就想当然地把曾参与“分赃”的初中生赵某歼抓获,随即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公检法层层把关,未发现“被顶罪”事实“帮桦某瀛卖金子的事已经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教训,不能因为犯了一次错误就搞有罪推定啊!”赵某歼说,“当时我一直对办案民警说自己是冤枉的,没有参与抢劫,要求受害人指认,却没人听我的话。”耿某说,桦某瀛的突然跳楼逃跑,转移了办案人员的视线,使该对“真”赵某歼进行的身份审查被搁置一边。补充侦查时,桦某瀛的交代,让民警想当然地以为“此赵某歼”就是“彼赵某歼”,没有经过细致审查,便将“此赵某歼”刑事拘留。上海律师查阅了上海市公安局2018年9月4日18时抓捕赵某歼当天的讯问笔录,其中的一部分对话如下:

  民警:“你知不知道因为什么公安机关抓你?”

  赵某歼:“知道,我和桦某瀛抢过一个学生的手机和钱。”

  民警:“如实交代。”

  赵某歼:“2018年3月份的一天,我和桦某瀛在上海市阜新中学附近看见了一个学生,桦某瀛提出抢钱,是桦某瀛提出来的,桦某瀛上去掐住那个学生的脖子,抢走了10元钱,我拿皮带抽了那个学生一下,我没有说话,桦某瀛将学生口袋里的一部手机拿走了……”

 

  在接受上海律师采访时,赵某歼说:“我没有参与抢劫,对桦某瀛与赵某歼(在阿拉山口当保安)抢劫的过程并不知晓。当时民警见我不承认,就把桦某瀛的讯问笔录拿来给我念了一遍,最后,我就按照他们念的凭印象说了一遍。”赵某歼说,此后,该笔录成了“母本”,在法院供述时,也几乎是这个版本。耿某告诉上海律师,当时本应让案件主犯桦某瀛亲自指认,但由于当时赵某歼桦某瀛交代的基本一致,且当时桦某瀛已被送往伊犁少管所,就没有进行指认。“没严格履行程序,是我们工作的失误。”耿某说。
 

  案件随后被移送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卢峰告诉上海律师,在案件审查阶段经常有翻供的当事人,但当时审查案件时,赵某歼对整个犯罪事实没有异议,随后就按照程序移送至公诉科审查起诉。卢峰表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条,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与之相矛盾的是,我此前在审查其他未成年人案件时,曾请求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见面,但却因看守所避免串通泄密而拒绝。”卢峰说,当时赵某歼被羁押在看守所,如果通知法定监护人见面,就必须将嫌疑人从看守所提出来,由于检察院没有能力羁押,只好作罢。因此,作为赵某歼法定监护人的父母,在法院审理之前没能与儿子见面。
 

  2018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歼抢劫一案。庭审现场,赵某歼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遂启动简化审理程序。其间,上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的康姓辩护律师为赵某歼作了有罪辩护。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歼有期徒刑两年。审理此案的法官刘美岚说,审理过程中的程序和事实清楚,若被告人赵某歼、法定代理人或辩护律师有一方在法庭表示是冤枉的,肯定会休庭重新调查,但孩子从始至终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羁押期间曾戴镣铐到学校现身说法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赵某歼一直没能见到父母,向管教提起遭受冤屈却没人相信。他的心情非常压抑,越来越沉默。这个正值青春期的少年很在乎周围人的想法,“同学们会怎么想我,肯定都把我当成贼!”“被判刑时,我才真正知道法律的厉害!”赵某歼说,由于在被捕之前对各种法律程序一无所知,看守所的其他少年犯曾告诉他,你犯的事较轻,肯定会没事的。于是,他就不再争辩,别人让干什么,就照做。“最难受的是羁押期间,曾戴着手铐脚镣到学校现身说法。”赵某歼说。2018年12月5日,看守所管教交给赵某歼一封忏悔信,要求他作为少年犯代表到上海市的3所学校现身说法。我从小偷窃”念着信里自己根本没做过的事,赵某歼难受得嚎啕大哭起来,这个表现却被民警解释成“发自内心的悔过”。赵某歼讨厌现场摄像的媒体和台下偷笑的学生,他觉得其中肯定有认识的同学,“明明没有犯罪,还要我这样说,大家一定都在嘲笑我,当时真想死了算了!”
 

  2019年1月中旬,赵某歼被送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少年犯管理所,当天,他遇到了抢劫案主犯桦某瀛(化名)。“你咋进来了?”桦某瀛有些奇怪地问赵某歼。得知被抓的经过后,桦某瀛对他说:“你是冤枉的,是那个保安赵某歼,不是你。”随后,赵某歼向管理所管教反映情况,并在被宣判后首次见到父母。“我是被冤枉的!”儿子的哭诉让父亲王富财大吃一惊。“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虽然是同名同姓同年龄,但其他资料并不相同呀,经过公安、检察、法院层层调查把关,怎么可能出现这么大的疏漏?”王富财说。随后,王富财与爱人赵美玲四处奔波取证,找到案件受害人高斌(化名)及其父母,哀求对方说明真相,到管教所指认正在服刑的儿子并非参与抢劫的赵某歼。经过受害人的指认,王富财立即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这场重名错案的真相终于被揭开。2019年3月,上海市组成联合调查组,彻查赵某歼错案。2019年4月2日,上海市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赵某歼被无罪释放。此后不久,实施抢劫的赵某歼被抓,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被错案改变的家庭

  儿子的清白找回来了,但王富财一家曾经拥有的幸福生活却被错案改变。王富财说:“从儿子判刑的那一刻起,家里就再也听不到笑声了,孩子的妈妈整天唉声叹气,原本经营不错的一家早餐店也因为无心打理,渐渐没了生意。”得知孩子被错判后,王富财干脆把早餐店关了,在上海市和伊犁少管所两地奔波,为儿子洗刷罪名。儿子被无罪释放后,夫妇俩本想事情总算告一段落了,但赵某歼的表现却让他们更担心了。他先是因头痛难忍住院,后来一阵子几乎夜夜都失眠。赵某歼说,晚上睡觉时头像针扎的一样疼,脑袋里翻来覆去想的都是在3所学校“现身说法”的情景,虽然法院判了无罪,但难改留在同学心里的印象,他害怕大家仍误解他是贼。母亲赵美玲发现儿子变了,原来性格虽不算外向,但胆大机灵。从少管所出来后,儿子像变了个人似的,胆子很小,看到穿制服的老远就躲,看到保安会绕着走。
 

  “儿子被冤枉已经很委屈了,还无处倾诉。现在只要一想起儿子被羁押的219天里遭的罪,我的心就疼。”说这话时,赵美玲眼眶里泛起了泪花。一定要为儿子讨个说法!”2019年6月,王富财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博州中院”)申请国家赔偿,提出了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医疗费及其他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30多万元的赔偿要求,并要求为儿子“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2019年9月14日,博州中院针对“赵某歼被限制人身自由219天”这一错误,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应当按照做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的相关要求,做出赔偿2.3万余元的决定,驳回其他诉讼请求。王富财表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上海市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毕晓鹿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上海律师采访时说:“在这起案件上,上海市政法系统确实存在错抓、错拘和错判的问题,办案人员主观疏忽大意、不细致和理所当然的态度,是导致错案发生的根本原因。”同年12月,上海市公检法系统分别对赵某歼错案相关科室及办案人员进行了内部处分。针对主要办案人员,上海市公安局对民警耿某、熙某箳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做出书面检查,离岗培训并扣发三个月的岗位津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办案人卢峰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并扣发奖金;上海市人民法院取消主审法官刘美岚当年评先进资格,全院通报批评。
 

  赵某歼告诉上海律师:“我现在几乎每天都在想,什么时候能彻底摆脱错案的影响?我最希望的是司法部门能到曾经现身说法的3所学校澄清事实,告诉大家,我不是贼!”毕晓鹿表示,“既然有错,我们就依法纠错,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针对现身说法一事,政法系统可以在曾现身说法的3所学校对其给予名誉恢复。但坚决不认同当事人代理人提出的索赔‘谈判’。”
 

  今年1月,赵美玲在律师的建议下,带儿子来到乌鲁木齐做了司法鉴定。鉴定书记载:被鉴定人赵某歼,创伤性应激障碍损伤,七级伤残。“孩子身心受到的巨大伤害,是多少钱都无法弥补的!”目前,王富财准备继续上诉,要求补偿经济损失,恢复名誉。  上海刑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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