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宜川路刑事律师讲述诈骗失业保险金案

日期:2021-10-28 关键词:普陀区宜川路刑事律师,失业保险诈骗,上海普陀律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以昝某、凡某雨等十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先后以昝某、凡某雨等十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罚金。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期间,被告人昝某纠集被告人凡某雨、林某永及储某燕、王某、曹某军、赵某、陈某虎、张某青、谢某林等人,由被告人昝某私刻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印章,并伪造上述公司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工人身份信息等,由被告人凡某雨等人寻找并介绍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工人,昝某再通过填写伪造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手段,由常州某科技公司财务部社保组员工储某燕帮助其查询、提供实施诈骗所需员工的入职信息,并操作员工退保,先后从上海市普陀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骗得失业保险金总计人民币48万余元。
 

普陀区宜川路刑事律师讲述诈骗失业保险金案
 

  【检察履职情况】

  1.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积极追诉追赃。案件办理中,检察人员通过对昝某聊天、转账记录审查,发现储某某、王某等七人均不同程度参与该案诈骗犯罪活动,经对相关证据审查,发现上述人员参与犯罪主观恶性较大,且涉案金额均达到追诉标准,即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建议对储某某等七人移送起诉。对于参与诈骗失业保险金数额达到6000元以上、但主观恶性不大、能积极退赃的工人,建议公安机关从宽处理。检察机关多次与公安、社保等部门沟通协商,依法向被告人追缴赃款,并先后向150名工人追缴被骗失业保险金。
 

  2.调研与建议相结合,深化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失业保险金监管存在的漏洞,检察机关深入区社保中心开展专门走访和专题调研,深刻剖析案发原因,积极探讨防范对策,及时向区社保中心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踪监督整改。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根据检察建议,认真落实了整改措施,使该类现象未再发生。同时,针对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人法治意识淡漠等现象,检察机关深入涉案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和法治宣传。
 

  【典型意义】

  1.发挥主导作用,依法打击犯罪。该案是上海市首例骗取失业保险金案件,犯罪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冒领保险金的工人众多,严重危害国家失业保险金安全和民生民利。针对该案侦查中面临的取证难等问题,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移送审查起诉后,多次引导侦查补充证据,依法确定诈骗金额。积极研究该类案件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为今后办案提供有益指导。
 

  2.注重职能延伸,促进行业规范。失业保险金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失业劳动者享有的基本生活保障,也是确保民生民利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恶意骗取国家失业保险金,不仅侵犯国家失业保险金,而且损坏了失业者的切身利益。因此,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保部门程序简单、审核不严,相关公司用工管理不规范、失业保险金宣传不到位、企业沟通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积极运用检察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和企业严肃整顿,及时堵塞社会管理漏洞。
 

  3.履职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挽回国家损失。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恶意诈骗失业救济金的储某燕等七名被告人坚决予以追诉,对另外四十余名因法治意识淡薄、主观恶性较小、骗取金额较少、且主动退出冒领金额的工人,依法建议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作撤案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打击犯罪的同时,对被骗的失业保险金,积极协助追缴,挽回国家损失。  上海普陀失业保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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