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新路律师谈老乡疑因拒办人情案杀害法官

日期:2021-12-14 关键词:共和新路律师,行政拘留,死刑

  起因疑因不肯打招呼办人情案地库遇害

  知情者透露,周某某是被一位女子在自家门口杀害的,据称是一个劳动争议的申诉案件,疑凶要周某某去打招呼,但周某某不肯,对方因此怀恨在心,动了杀机,有知情者称早上7点多在地下车库杀死的。据称,凶手将死者堵在小区地下车库里,持刀捅伤死者头部、喉部,当场将这位女法官杀死,后被现场人员控制并报警抓获。
 

  爆料疑凶应聘小区当保洁伺机行凶

  另一位知情者转给共和新路律师微信记录显示,周某某的同学证实其遇害消息,表示欲哭无泪。“被害人是我同学,加害人不是当事人,据说是一个案子没有帮忙,然后应聘到周某某家小区当保洁,然后把她杀了。”

  也有知情人透露,行凶的女子是周某某的初中同学加闺蜜,两人也是湘潭大学同学,只是所学专业不同。因凶手在长沙一家公司工作时与公司副总产生矛盾,在纠纷中其持械把副总打成轻微伤,公安对其实施了行政拘留,公司也将其除名。行凶的女子因此而不服而打官司,一审输了,二审也输了,直到要求再审。

  为赢官司,凶手找法官周某某要求帮忙,周某某认为法院判决没有错,不跟他帮忙,凶手因此而怀恨在心,动了杀机。据透露,行凶者化妆成求职者应聘小区保洁员,上班5天,摸清了周某某家的情况,于12日早上在小区地下车库杀人。
 

  哀悼“一家善良而正直的人 欲哭无泪”

  周某某具体是否因什么案件不愿办人情案去打招呼,作案者是否是其同学加闺蜜,暂未从官方处得到证实。1月12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12日7点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渊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渊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

  共和新路律师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都是我们湘潭大学的校友,大家很关注这个事件。”“我师兄,一家善良而正直的人!欲哭无泪!”“她先生在中南大学法学院任职。”1月12日,有校友和同学表示哀悼,并透露周某某的丈夫是湖南耒阳人,湘潭大学毕业,是法学博士,现为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是律师。

 

共和新路律师谈老乡疑因拒办人情案杀害法官
 

  知情人:疑犯曾持棒殴打同事被行政拘留

  “真的太可惜了。”周春梅走后的第三天,嫌疑人向某的妹妹如此感慨。她见过周春梅一次,感觉对方“特别优秀”。周春梅去世后,向家人避免谈论此事,她们感到“太痛心了”,更怕言辞怕给逝者家属带来二次伤害。

  在向某家人眼里,向某曾经也是优秀的,她“要强、聪明、认真”。但在湘邮公司同事的眼里,向某有些偏执。知情人介绍,向某性格“很怪”。有一次,她与一位同事聊天,突然说了句,“你不会跟这些同事都联合起来杀我吧?”这句话让同事感到诧异。

  向某生于1977年,比周春梅小一岁。她俩都来自湘西龙山县,并从这里考取了湘潭大学。向某读机械工程,周春梅读法律。毕业后,周春梅在吉首大学短暂工作,向某则在岳阳工作。一位同学记得,向某和周春梅初中就是同学。最后,她们都来到了省城长沙。2003年,在吉首大学任教并读完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周春梅,考入湖南高院工作。机械工程专业的向某,2000年8月入职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某在湘邮科技先后从事综合员、研发工程师、售前技术员等工作。2012年12月10日,向某拿到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合同。

  有知情人介绍,向某在湘邮公司拥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但她逐渐被边缘化,后来被调到了负责专利的部门。湘邮科技董秘告诉新京报记者,向某不擅长与人合作,所以部门调整时,各部门都想把她淘汰。公司对员工有绩效考核,如果不达标,就会面临岗位调整或末位淘汰。2019年,在湘邮公司工作了18年10个月后,向某被单位解聘了。

  向某妹妹表示,2019年,因不满公司把她降格为最底层的物业员工,向某在自己的工作间,用一根擀面杖打了分管财务的副总祝建英。“那根擀面杖是她放在办公室放松按摩用的。”向某与湘邮公司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3月11日9时许,向某因对公司岗位调整不满,在公司办公楼 6 楼办公室内手持木棍(长约 40cm、直径 3cm)对公司副总祝建英实施殴打,将其头部等处殴打致伤。同日,向某在湘邮科技的钉钉员工群、羽毛球群、瑜伽交流群发表了其对公司领导的负面评价。

  这件事成了矛盾爆发的导火索。事后,向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向某的妹妹说,向某被行政拘留之后又被公司强制辞退,刺激了她。向某妹妹还称,向某情绪不稳定是众所周知的,公司还曾经与家人交流过此事。湘邮科技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中陈述,向某“毫无缘由的单方面殴打公司员工”、“散布不实言论恶意造谣中伤相关领导,情节严重,性质及影响恶劣”等。向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恢复工作,未获支持。之后她在长沙市、区两级法院起诉,也未能挽回。随后,向某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
 

 

  出色所办案件无一上访闹访 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

  共和新路律师梳理周某某的公开简历显示,周某某,1976年1月生,苗族,湖南龙山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法学硕士。湖南省高院2016年5月的一份任前公示显示,周某某由湖南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拟提请任命为湖南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中国审判》曾刊文介绍时任湖南省高院民一庭审判长的周某某的先进事迹,2014年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3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因为工作表现出色,周某某曾被评为湖南省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

  这篇报道披露,周某某出生于湘西龙山县一个普通工人家庭,是一位地地道道的来自大山深处的苗家辣妹子,从小就怀揣着法官梦想。周某某的母亲称赞女儿打小就懂事、乖巧,学习不用父母操心,成绩一直很好。中学期间,喜欢阅读的周某某对法律书籍尤其感兴趣,大学毕业后先是进入吉首大学担任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工作,2000年考取湘潭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2003年参加湖南省高院公开招考,最终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周某某被誉为善用法理,准确衡平。如何既快又好地办理民事案件,让当事人信服司法?周某某总结了32字诀: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温情司法;准确衡平、中立公正;疏导调解、案结事了。此外,周某某还用自发募集的爱心善款购买奶粉、尿不湿慰问福利院儿童、资助困难学生和患病儿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2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向慧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5月19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向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向慧上诉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周春梅怎么也想不到,她会丧命于自己亲昵称呼为“慧”的同学手上。“慧”因为一场劳动纠纷,不断请求身为法官的老乡和同学周春梅帮忙打招呼,却遭到拒绝。2021年1月12日早上,在家里的地下车库,周春梅被扮演成保洁员、盯梢了5天的“慧”,用刀刺死。上海死刑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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