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刑事律师分享盗窃案—辩护词

日期:2022-08-31 关键词:黄浦刑事律师,辩护词

  辩护词的基本要素辩护词的风格,因人而异,见仁见智。辩护词的内容,也会因案而异,各有不同。辩护词应该怎么写?下面黄浦刑事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盗窃案一审辩护词范本,仅供参考。

黄浦刑事律师分享盗窃案—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共和国陪审员:

黄浦刑事律师分享盗窃案—辩护词

  由上海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指定,上海市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经被告王及其监护人同意,本人担任被告王的辩护人。 依法参加案件的审理。 庭审前,辩护人认真研究了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宁选建功刑事诉讼法》[2007]529-2号,详细查阅了案件全部案卷资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王希某。 在今天庭审的基础上,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今天,本应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的被告,因为自己的无知和无知,正站在刑事审判的被告席上接受人民法院的审判。我们相信每个卷入这场官司的人都和他们的父母一样心痛。我们都对他的罪行感到愤怒更关心他的未来因为今天的审判关系到他的生命。严格按照我国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审理此案,不仅是对他的惩罚,也是对他的救助。辩方认为,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的起诉,对盗窃罪的界定是准确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根据案件事实,基于教育和处罚的原则,被告人王某应当减轻处罚。原因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某公司具有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的法定情节。

  被告人王某某进行犯罪时,尚不足以及十八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经济处罚。

  二、被告王先生有酌情减轻处罚的情形。

  一是被告人王某被公安局逮捕,但公安局没有他以前犯罪的证据,主动供认犯罪行为,使原案得以破案。另一方面,被告人提供线索,使相关财产损失的当事人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有较好的认罪态度,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

  第二,被告中国人在法庭上自愿选择认罪。根据企业最高要求法院的有关法律规定,人民对于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第三、被告人及其相关监护人尽最大工作努力学习积极进行主动退赃并缴纳罚金,被告人及其主要监护人文化已经为被告人的犯罪问题行为付出了一个沉重的代价,判处较轻的刑罚足以对其起到促进教育和惩罚的作用。

  三、鉴于上述情况,辩护人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刑法、政策,对被告人王希某从轻处罚。

  作为一个青少年犯罪,这个案件的社会背景和发生的原因是发人深省的。被告人王某的主观因素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家庭和社会因素也是本案不容忽视的原因。被告王某很小就失去了父亲。他的母亲被迫为了微薄的收入整天工作,无法对被告进行正常的儿童管教。这里的辩护并不是指责被告的父母,而只是说被告的犯罪家庭确实有一定的责任。初级中学毕业后没有继续在校外学习控制被告,抵挡不住监管不力的诱惑,甚至网络泛滥,经常待在网吧里。而知道盗窃罪的坏小子潘隆,是潘隆领导的犯罪团伙。正是由于许多法定监护和社会责任的失败,被告人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公平地说,这种监护责任和社会责任应由儿童被告承担,这是不公正的法律。只有减轻或免除对未成年犯的处罚,才能体现社会正义和法律正义。

  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实行有效预防和教育教学为主的原则,也是目前我国的一贯方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对违法活动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社会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文化教育学生为主、惩罚方式为辅的原则。”1992年,中华民族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最高实现人民通过法院副院长林准在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审判和矫治以及国际交流研讨会上我们所做的《中国进行审理未成年人作为刑事诉讼案件的司法管理制度》报告向全世界昭示,我国企业在对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审判中,坚持以科学教育研究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尽可能把对未成年犯人身安全自由的限制保持在一个最低限度。”最高领导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自己认真组织开展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人员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一是教师要注意培养正确合理运用各种法律、政策,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方针;二是要坚持政治教育技术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针对系统性地分析做好基础教育、感化、挽救这个工作,促使他们未成年人犯悔罪服法;三是加强对于网络犯罪主要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以及对被教唆而犯罪的未成年人犯,可以提高依法免除处罚。对于环境犯罪故事情节较重,但确有悔改表现的,也应依法从轻处理,可以及时提请全国人民选择法院能够减轻或免除处罚;”可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处罚能轻则轻,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最大能力限度的降低对未成年犯限制导致人身权利自由的程度,是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审判的一项非常重要指导原则。鉴于本案被告人王某某在犯罪后如实认罪,且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后坦白交代,且被告人的父母应该积极主动退赃。因此辩护人认为,应当对被告人王某某从轻处罚。

  以上进行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可以充分发展考虑,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判罚。

  辩护人:黄浦刑事律师

黄浦刑事律师分享盗窃案—辩护词

  200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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