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咨询,“这个案件能判多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前段时间奉贤庄行律师收到咨询,刑事家属简单粗暴地讲述了案件情况——盗窃,金额6万,自首,归还赃物并获得谅解。看似详细简洁的信息,其实不足以作为初步判断刑期的依据。
首先,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盗窃数额大、数额大、数额特别大的规定也不同,直接决定了刑期的范围。例如,在浙江,8万元以上的金额巨大,6万元以下,刑期不足3年。在贵州,6万元可以达到3-10年的标准。
其次,盗窃种类繁多,刑期也不同。例如,家庭盗窃、公共交通扒窃、携带凶器盗窃、国有收藏文物、残疾人、孤独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财产;大灾难年盗窃、在医院盗窃、盗窃亲属物品、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等,基准刑罚不同。
最后,由于刑事案件前后表现不同,基准刑也会有所不同。比如犯罪前主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者主动归还受害人的,基准刑可以减少30%以下;自首可以减少40%的基准刑。即使是同样的自首,由于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犯罪的严重程度,如实供述犯罪的程度和悔改的表现也不同,宽度也不同。即使自首模式相同,有的减少10%,有的减少30%。
那么,我们能通过耗尽所有的量刑情节得到准确的数字吗?
答案是否定的。逻辑容易被忽视。在讨论刑期之前,我们首先解决了有罪和无罪的问题,这并不像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那么难判断,但也充满了变数。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定罪判断逻辑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件事能否被法律评价为犯罪,是否有证据证明你做了一件事,是否需要追究责任。
在调查阶段,这三个问题一般都不清楚,即使是后续的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也可能存在很大的争议。例如,前段时间处理的盗窃案发现价格认证结论存在问题,因此多次调整指控金额减少。如果是刚刚达到刑事起诉金额的案件,金额完全有可能达到刑事起诉标准以下,不承担刑事责任。
另一个例子是,在新野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中,我们提出检察院指控盗窃的证据严重不足,案件至今8个月未结案。由于对法律适用规则的证据问题和理解差异,会直接影响案件的定性。案件不是铁板,没有撬动的空间,具体刑期在调查阶段讨论过早。
变量因素包含在定量中。案件不是铁板一块,油盐不进的另一个表现是,案件随时会受到变量因素的干扰,影响案件的走向和最终刑期。奉贤庄行律师简单列出几个:
变量1.从宽因素。
例如,在早期阶段没有发现自首情节,然后通过会议、标记发现,最终从宽处理。这并非不可能。主动投降+如实供词是自首认定的严格标准,但自首的外化形式多种多样。据不完全统计,有60或70种,一些非典型自首往往因不常见而被忽视。同样,在会议过程中,也有可能发现刑事当事人有立功的线索,这也可以帮助当事人争取立功,然后得到宽大处理。
变量2.从重因素。
例如,面对讯问,刑事当事人解释了其他犯罪事实;或者经过调查,发现早期犯罪是错误的,如早期故意伤害罪,后期发现应属于故意杀人。与此同时,额外的指控在刑事案件中并不少见。
变量3.政策因素。
刑事政策的收紧和放松也会直接影响刑期。例如,与大多数指控相比,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难度非常容易,比例也相对较高。然而,随着打击网络犯罪黑产链政策的收紧,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一些地区甚至逮捕了所有实刑。
因此,当刑事家属问奉贤庄行律师具体案件的刑期时,奉贤庄行律师只能结合具体案件给出尽可能小的范围。律师真的猜不到确切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