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和使用军队专用标志构成要件是什么?听听长宁刑事律师对此的说法

日期:2022-10-15 关键词:长宁刑事律师,使用军队专用标志构成

  武装部队制式服装即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服装,因为他们担负着国家内部安全保卫的重要任务,是国家安防的重要组成部门,所以他们身穿的制式服装,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非法企业提供、使用进行武装自己部队专用标志管理行为,是指非法用户提供、使用知识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发展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加的一类网络犯罪。接下来就由长宁刑事律师为您讲解非法提供和使用军队专用标志构成要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提供和使用军队专用标志构成要件是什么?听听长宁刑事律师对此的说法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用标志的管理工作秩序和武装部队的信誉。军用标志设计管理经济秩序是指武装部队有关政府部门可以依据军用标志信息管理法律法规方面进行军用标志生产、发放、使用的秩序。非法用户提供、使用知识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的行为,同样受到损害军用标志的管理市场秩序与武装部队的信誉,具有非常严重的社会环境危害性。

  二、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非法提供和使用军队车辆号牌等特殊标志,情节严重。所谓违法规定,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和其他特殊标志的行为。“使用”是指任何非法使用武装部队特殊标志的行为,包括非武装部队成员使用武装部队特殊标志,也包括武装部队及其成员不遵守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的要求。本罪是一种行为选择性犯罪,对于武装部队特殊标志、行为人以任何方式实施的上述行为,构成本罪。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非法提供或使用军事标志才构成犯罪。该罪的“严重情节”一般包括: 非法提供或者使用大量军队特种标志; 非法提供或者使用军队上级领导机关的军队特种标志; 战时非法提供或者使用军队特种标志; 非法提供或者使用军队特种标志,影响军队执行作战任务和戒严任务; 扰乱军队秩序和社会管理; 非法提供或者使用军队特种标志,坚持使用的; 严重损害军队形象和声誉的;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无论是军人还是非军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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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因素方面表现为企业直接进行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武装自己部队的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而非法用户提供、使用。如果一个行为人不明知是武装我们部队的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而实施通过上述问题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非法提供和使用军队专用标志构成要件是什么?听听长宁刑事律师对此的说法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依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并处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上文中对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是什么作了详细解释,使得我们对于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这一名词有了深刻的了解,应对武装部队的制式服装存有敬畏之心,不应存有亵渎之心。如果我们发现身边有人有这种行为,立即报警,不能让他们有可乘之机,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以上就是长宁刑事律师为您讲解非法提供和使用军队专用标志构成要件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长宁刑事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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