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情形下,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那么刑事复议复核要怎么才能申请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刑事复议复核怎样申请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给大家提供相应帮助,提高自身法律意识。
一、刑事复议复核怎样申请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申请刑事复议,应当书面申请,如果紧急情况下的,可以口头提出。
刑事复议复核怎样申请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条 申请刑事复议,应当书面申请,但情况紧急或者申请人不便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口头申请。
申请刑事复核,应当书面申请。
第十条 书面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应当向刑事复议、复核机构提交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书,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
(二)作出决定或者复议决定的公安机关名称;
(三)刑事复议、复核请求;
(四)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事实和理由;
(五)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日期。
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第十一条 申请人口头申请刑事复议的,刑事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刑事复议申请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确认无误后,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三、申请刑事案件复议复核期限
刑事复议、复核机构应当自收到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内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一)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予以受理;
(二)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权受理的公安机关提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在五个工作日以内补充相关材料,刑事复议、复核时限自收到申请人的补充材料之日起计算。
公安机关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定后,相关人员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不予受理。
上海刑事复议复核怎样申请
日期:2021-01-19 关键词:上海刑事复议复核
推荐阅读内容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上海刑事复议复核怎样申请 http://www.dongzhengzixun.com/xszx/849.html
上一篇:上海诉讼费在线计算,请点击使用诉讼费计算器
下一篇: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审限是多久
律师咨询微信号:12871916
相关内容
- 外国人抢劫中刑事普遍管辖权的适用?上海专打刑事案件律师告诉您 11-17
- 上海出名刑事律师来讲讲名义职务与实际职务不一致如何判断职务之便 11-14
- 如何认定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的立功问题?上海刑事事务律师告诉您 11-13
- 上海刑事辩护诉讼律师为您解答如何区分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 07-12
- 上海市刑事案例律师带您了解如何认定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等行为 06-29
- 故意杀人案件能否由人民法院作为自诉案件直接受理?上海市刑法诉讼律师来回 06-25
- 上海更好的刑事律师来讲讲被告人在案发后电话报警的行为是否成立自首 06-16
- 上海高级刑事律师来讲讲以房产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犯罪数额认定问题 06-08
- 上海刑事律师团队来讲讲利用职务便利盗卖单位游戏装备如何定罪处罚 06-06
- 如何理解与认定刑法规定的盲人犯罪?上海刑事诉讼法律师来回答 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