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案件律所整理因捉奸被判刑罚情形

日期:2022-01-17 关键词:上海,刑事案件,律所,整理,因,捉奸,被判,刑罚,

  俗话说得好:“捉贼要捉赃,捉奸要捉双”,发现夫妻有婚外情后,不少人怒火中烧,把闺蜜的亲朋好友一块去捉奸!奸淫的目的不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获取对方出轨的证据,为日后离婚做准备;二是对发生婚外情的二人狠狠地教训,挽救即将破裂的婚姻。上海刑事案件律所报道称,妻子带着亲友捉奸小三的消息不绝于耳,发现配偶有婚外情结固然可气,但也要选择适当的捉奸方法,以免误将被判刑。
 

  情形一:捉奸暴利殴打索要钱财,被判敲诈勒索罪。

  被告石某某的二兄弟石某甲得知他的妻子李某与姚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将该男子叫其胞兄石某某(另案处理)帮忙。2013年3月4日晚9时许,被告人石某某和石某乙得知李某和姚某住在一起的消息,于是便来到该县的龙胜路上的交通要道上,石某和石某乙得知他和姚某住在一起的消息。姚某被强迫将一张银行卡交给被告人石某某并告知其密码,被告人石某某拿着银行卡到龙胜农村商业银行自动取款机取走人民币3000元。返回姚某的住处,被告人石某某武志和石某乙逼迫姚某写下一张欠条,后两人离开现场。犯罪发生后,被告人石某某将索要的人民币3000元及欠条退回给姚某,并取得了姚某的谅解。

  审判认为,被告人石武志犯敲诈勒索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情形二:丈夫带人捉奸“小三”致人死亡,判故意伤害罪。

  2019年9月29日22时许,被告人周某某涉嫌其妻子王某与被害人卢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通过电话邀请周某2到盘县普古乡政府旁周记坊牛肉馆捉奸,卢某在捉奸过程中被周某某等人追到普古乡牛场附近的玉米地里,周某某用木棍殴打卢某,卢某被送出医院救治,卢某被送往普古乡卫生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盘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卢某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左背部、四肢等多处致左侧血气胸,多处骨折,最终导致呼吸衰竭及创伤性休克死亡,卢某四肢受伤,受伤程度为轻。

  贵州盘县法院认定,被告人周某某因怀疑其妻子与卢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用木棍殴打卢某,造成卢某死亡,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周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11年徒刑。
 

上海刑事案件律所整理因捉奸被判刑罚情形
 

  情形三:妻子带人去奸,被判非法拘禁罪。

  2015年7月下旬,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小贺因为怀疑丈夫阿峰有外遇,于是找来阿郭,阿饶,一起跟踪。七月二十三日大约16时许,小贺发现丈夫已入住某航空酒店,也已入住该酒店,并打电话请求朋友大吕帮忙,她与阿吕在酒店一间等候。一段时间后,大甄和其他5人先后来到该酒店409室,准备帮小贺捉奸。大家都同意等到第二天早上再动手,以便在床上捉奸。七月二十四日1时54分,小贺打电话报警,称举报某航空酒店406房间有人提供色情服务,随后民警进入406室对阿峰和女子小赵进行调查。在民警离开后,小贺等人趁阿峰还未关上房门冲进房间,小贺和大甄对被“捉奸在屋”的两人进行殴打。后来阿饶也进到406房,并在小贺的授意下与大甄一起将小赵的手按住,小贺在阿饶,大甄的帮助下将小赵的衣服强行脱掉。大强,阿魏用手机拍下了小赵的裸照,然后小贺用耳光逼迫小赵把手机解锁,以便看到丈夫和小赵的聊天内容。阿饶,阿饶对手机的内容进行拍照。随后,四个人轮流看守小赵,另五个被叫来帮忙的人来到409房间休息。早上八时许,阿峰的妈妈来到酒店,阿峰和妈妈在与小贺商议后离开。直到当天10时左右,小赵被允许离开406室。原本以为是全面“胜利”的小贺,却被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起诉。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认为,小贺、阿沁、阿饶、阿饶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系共同犯罪。小贺、阿薛、阿薛被判管制1年零8个月,阿饶被判管制1年。
 

  情形四:破门而入,被判非法侵入住宅罪。

  小王和妻子小娟均为广州市人,由于感情问题早就有了隔阂,小娟想要离婚,小王却不愿意。所以小娟就在外面租了房子,经常到那儿住,妻子的这一举动,让小王渐渐地起了疑心。一天,小王伙同阿祥等人以捉奸为由,不经小娟允许,强行将小娟在外租住的房子强行踹开。小王等冲进屋内后发现,屋内确有一男一女。小王气愤不已,与前来捉奸的众人殴打小娟和小焕,造成二人轻微受伤。随后警察赶到,将小王等人抓获。小王本来是想去抓奸,结果却被检察院告上了法庭。检察机关对小王和阿祥非法侵入住宅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法庭审理时,小王对控方指控无异议,辩方认为,小王非法闯入的动机是为了挽救她的婚姻,有别于一般的非法侵入住宅情形,而且小娟已经理解了小王,加上其自愿认罪,是初犯,请求对小王从轻处理。

  法庭审理认为,小王,阿祥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上海刑事案件律所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小王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情形五:捉奸拍裸照原配小三起诉。

  这位唐小姐今年四十出头,来自福建,十年前,她嫁给了年纪差不多的朱先生,并生育了一子。朱先生近几年生意兴隆,在外地开厂,但由于工作需要,长期住在厂里,妻子和妻子分居。常陪在朱先生身边的,是三十多岁的颜小姐。因为工作关系,两人交往日益频繁,久而久之竟发生恋爱,并同居。唐小姐逐渐感到,丈夫每次从外地回来对她都很冷淡,因而对丈夫产生怀疑。没过多久,朱先生和颜小姐的婚事就传给了唐小姐。此后,夫妻多次争吵,唐小姐提出离婚,可朱先生不同意。因此,唐小姐叫弟弟帮忙“监视”朱先生和颜小姐。不久,唐小姐的弟弟发现,大名鼎鼎的朱先生和颜小姐进了一家酒店,立刻通知了姐姐。当天晚上10点许,朱小姐带着他三个兄弟,强行闯进朱先生居住的房间,并用摄影机拍摄了朱先生和颜小姐的裸照。接着,双方发生了一些争执。唐先生立即请求离婚,朱某考虑会影响孩子,不同意离婚。眼见暗地里商量离婚,唐小姐就到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并向丈夫索要20000元的经济赔偿。法庭上唐小姐将丈夫和颜小姐的裸照公之于众,这样颜小姐就不干了,他声称唐小姐的行为有损其人格,侵犯其隐私权,并被诉诸法庭,请唐小姐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上缴全部照片和底片,并公开赔礼道歉。

  在法庭看来,隐私权包括私生活秘密和私生活安宁两方面。本例从唐小姐对这张照片的使用情况来看,唐小姐拍摄的照片是为了证明她丈夫与他人同居。因此,唐小姐主观上并未透露颜某隐私的意图,只是把他拍摄的照片当作证据,用来给国家审判机关看。并无证据表明它是在不特定的第三人中进行宣传,因此也没有使颜小姐在社会上有较低的评价。这一举动并没有在唐小姐面前表现出来,所以这张照片并不构成侮辱。不过,唐小姐未经允许,擅自将他人强行进入该酒店,扰乱颜小姐的生活秩序,侵犯其隐私权,构成侵权,应向颜小姐赔礼道歉。最后,在福建省福鼎市法院法官的调解下,三人于诉前达成了私下和解协议,朱先生表示愿意和唐小姐离婚,并给予经济赔偿2万元,唐小姐向颜小姐赔礼道歉。
 

  看到上述事例,上海刑事案件律所不禁感叹,这捉奸还真是一项技术活,捉奸有风险,捉奸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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