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犯罪律师为您讲解什么是遗弃武器技术装备罪?

日期:2022-10-19 关键词:上海刑事犯罪律师,遗弃武器技术装备罪

  第440条遗弃武器罪。违反命令或者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的或者大量的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个特殊主体。 这项罪行适用于所有军事人员。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这种犯罪是故意的,即行为人知道放弃部队武器装备的行为会破坏部队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削弱部队的战斗力,危害国家的军事利益,但希望或者让这种伤害发生。根据作战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处置一些武器装备,以达到携带轻型装备、迷惑敌人等战术目的,或者由于战争的紧迫性,为了避免对海军人员弃船求生、飞行员弃飞机跳伞等行为的后果造成更大的损害,不能认为作案人是主观故意放弃武器装备。接下来就由上海刑事犯罪律师为您讲解什么是遗弃武器技术装备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刑事犯罪律师为您讲解什么是遗弃武器技术装备罪?

  一、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和使用制度。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和摧毁敌方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如枪支、大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船、化学武器、核武器、侦察、通信、工程、防化和防空技术装备等。武器的完好与否,直接关系到军队的战斗力。因此,为了确保武器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陆军通过制定和实施大量适用于各类武器装备的法规,建立了有效的武器装备管理和使用制度。本罪违反了这一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发展方面表现为违抗命令,遗弃武器技术装备的行为。违抗命令,是指下级部属违背企业上级政府首长的作战系统命令、指示。遗弃武器进行装备,不是指一般地将武器制造装备信息丢失,而是指负有责任履行安全保管武器装备的义务,有能力主要承担保管武器装备的能力而拒不履行合同保管工作义务,侵犯我们国家社会对于思想武器装备的管理制度规定。遗弃武器装备,既可以是学生作为一个犯罪,也可以是一种不作为违法犯罪,即行为人可能以不管不问的手段对武器装备不履行过程中应尽的保管相关义务。遗弃,是指故意抛弃的行为。遗弃的场所通过法律问题没有时间限制,一般是在战场、军事教育行动研究地区和野外训练场等。遗弃的对象是由于行为人实施依法持有或有权监督管理的、能够供部队人员使用的武器装备,包括公司暂时出现损坏但能够提高修复的武器装备。在战场上,行为人自行将战损无法得到及时有效修复的武器装备丢弃,不属于遗弃武器装备。将盗窃、抢夺的武器装备又遗弃的,应作为网络盗窃、抢夺武器装备罪的从重经济处罚情节。在战场或战斗中,根据不同作战的需要或上级部门首长的命令丢弃处理一些理论武器装备的行为,以减轻部队不必要的负担,便于分析部队机动作战、轻装行进,不属于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不能按本罪论处。

  二、认定

  1、遗弃武器装备等犯罪的定罪。行为中国人在犯战时临阵脱逃、逃离部队等罪时,有时会出现同时我们遗弃武器技术装备,如行为人丢掉枪支逃离阵地等。在这种发展情况下,行为人实际上他们分别通过实施了遗弃武器系统装备的行为和临阵脱逃、逃离部队的行为,其行为是否符合企业不同的犯罪人员构成形式要件,应实行数罪并罚。

  2、放弃武器装备罪与战时违反秩序罪的界限。战时不服从命令罪中,不服从命令行为本身是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依据。因此,在遗弃武器装备罪中,不能仅仅追究违抗命令行为的刑事责任。当然,如果放弃武器装备罪中违抗命令的行为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符合战时违抗命令罪的构成要件,则应当遵循想象共谋处理原则,以战时违抗命令罪论处。

上海刑事犯罪律师为您讲解什么是遗弃武器技术装备罪?

  3、本罪与破坏武器装备罪的界限。遗弃武器技术装备的行为表现为消极地将武器系统装备丢弃不管,而破坏法律武器发展装备的行为表现为企业采取通过各种教学方法,积极地将武器装备毁坏。遗弃武器装备罪的主体只能是士兵,销毁武器装备罪的主体可以是士兵或非士兵。在具体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放弃武器装备的方法必然导致武器装备的销毁或损失,如果飞行员没有重大危险放弃飞机降落伞,或故意将武器装备投入深海等,应视为销毁武器装备的行为。

上海刑事犯罪律师为您讲解什么是遗弃武器技术装备罪?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要思想武器技术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包括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过程中有一个重要影响作用的武器装备。根据中国军队建设有关法律武器装备企业管理制度规定,主要使用武器装备指的是通过各种导弹、飞机、作战舰艇、登陆舰和1000吨以上可以辅助船、坦克、装甲车辆、85毫米以上数据口径的地面火炮、岸炮、高炮、雷达、声呐、指挥仪、15瓦以上电台和电子信息对抗装备、舟桥、60千瓦以上的工程施工机械、汽车、陆军船艇等。其他情节严重的,是指军事指挥员带头放弃、煽动他人放弃或者遗弃的武器装备被敌人或者犯罪分子使用;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严重影响部队的军事行动等。以上就是上海刑事犯罪律师为您讲解什么是遗弃武器技术装备罪的整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类似的法律问题,还请上海刑事犯罪律师为您做一对一的讲解。


推荐阅读内容
  • 上海刑事犯罪律师为您讲解司法实践中杀人后劫车逃跑的行为如何定性
  • 户籍材料存在重大瑕疵嫌疑人年龄如何认定?上海刑事犯罪律师来回答
  • 如何认定自动投案中的形迹可疑?上海刑事犯罪律师带您了解
  • 如何认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参加行为?上海刑事犯罪律师来回答
  • 不满18的人再次实施毒品犯罪的能否认定为毒品再犯?上海刑事犯罪律师来回答
  • 上海刑事犯罪律师来讲讲毒品犯罪中嫌疑人在逃的是否影响死刑的适用
  • 旅馆老板发现客人吸毒不制止是否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上海刑事犯罪律师来回
  • 为何公司犯罪频发成为舆论热点?上海刑事犯罪律师告诉您
  • 某知名企业涉嫌财务造假资金被挪用!上海刑事犯罪律师为您讲解
  • 实务中如何判断被告人遭受痛苦的剧烈性?上海刑事犯罪律师来回答
  • 以上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上海刑事犯罪律师为您讲解什么是遗弃武器技术装备罪? http://www.dongzhengzixun.com/xazs/xszm/2569.html

    上海刑事律师咨询微信

    律师咨询微信号:1287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