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金山等家属因转院问题与医院发生冲突。当天21时40分许,田某病情危急,家属叫来隔离区护士,护士通知隔离区医生值班高某。与此同时,科金山大喊大叫,拍打着物体。高进入隔离区看望病人的家属情绪,然后回到办公室向主任汇报,同时通过电脑得到医生的建议,安排护士去救田。田先生死于肺部感染引起的呼吸衰竭。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上海死刑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基本案情
被告柯金山,男,汉族,1979年1月15日出生,工人。
2020年1月27日,被告人柯金山的岳父田某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进湖北省武汉市第四医院(西区)。当月29日上午,科金山等家属因转院问题与医院发生冲突。当天21时40分许,田某病情危急,家属叫来隔离区护士,护士通知隔离区医生值班高某。与此同时,科金山大喊大叫,拍打着物体。高进入隔离区看望病人的家属情绪,然后回到办公室向主任汇报,同时通过电脑得到医生的建议,安排护士去救田。田先生死于肺部感染引起的呼吸衰竭。
次日零时许,柯金山及田某的女儿因对医生处理处置管理方式产生不满,在隔离区护士站对高某进行学生质问。其间,柯金山殴打高某,田某的女儿上前抓挠、撕扯高某防护服。在高某返回一个医生信息办公室途中,柯金山和田某的女儿能够继续通过拦截、追打,致高某防护服、口罩、护目镜等被撕破、脱落,头面部及左肘受伤、左尺骨轻微影响骨折、左脚韧带及全身多处软组织结构损伤,构成轻微伤。公安行政机关接报警后到施工现场将柯金山抓获。高某因被社会隔离技术无法满足正常教学工作,经检测方法排除系统感染以及新型治疗冠状病毒相关肺炎。
二、裁判结果
此案由湖北省武汉市桥口区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柯金山在防疫控制期间,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与他人在隔离病房撕扯医生防护服,殴打医生,造成轻伤,使医生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危险,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挑衅滋事罪,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回到案件中后,科金山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并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给被告科金山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或抗议,上述判决于2020年4月23日生效。
三、典型意义
本案例为湖北省武汉市医疗伤害病例,疫情发生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 为了发泄不满,被告柯金山等患者家属在医院隔离区域殴打医生,造成轻伤和防护装置损坏,导致医生因隔离观察而无法正常开展诊疗工作。 人民法院根据柯金山的犯罪事实、性质和后果,以及柯金山的如实供述和认罪,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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