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请刑事案律师解取保期间阻止盗窃是立功表

日期:2022-04-14 关键词:上海,请,刑事案,律师,解,取保,期间,阻止,盗窃,

  案情

  2014年9月19日,被告陈因涉嫌交通事故被检察院逮捕。同年9月26日,检察院以被告陈的交通事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9月29日,被告陈被保释候审。2014年10月6日,被告陈在公交车上逮捕并转移到公安机关。被盗钱包里只有300元现金。钱包和现金已归还受害人,受害人没有财产和人身损失。2014年10月7日,公安机关只对李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理由是犯罪嫌疑人李的犯罪情节较轻,盗窃财产金额不符合刑事责任标准金额。
 

  分歧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陈某阻止他人实施盗窃行为是否构成刑法立功表现?

  第一种观点认为,陈某阻止他人犯罪活动构成立功的原因是刑法规定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构成立功的判断标准。不应以被阻止人实施的犯罪活动是否事后追究刑事责任,以刑事处罚为标准,而应当认定为构成刑法立功的情节。因此,陈某阻止李某实施犯罪活动构成立功。

  第二种观点认为,陈某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行为不构成立功,原因是刑法规定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构成立功。这里到的犯罪活动必须违反刑法的禁止性规定,犯罪活动事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陈某阻止李某实施盗窃活动,因为李某事后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不应该认定陈某有立功情节。
 

上海请刑事案律师解取保期间阻止盗窃是立功表
 

  评析

  原因如下: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处罚。这一犯罪概念是对各种犯罪现象的理论总结,也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和犯罪的本质。犯罪概念为区分犯罪和非犯罪提供了原则的界限标准。在这种情况下,被告陈某阻止李某进行扒窃。由于李某的扒窃金额不符合刑事起诉标准,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因此被告陈某的行为不能被视为阻止他人犯罪,只能被视为阻止他人进行犯罪活动。

  第二,上海请刑事案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我保护和立功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五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达后,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露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核实属实;提供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核实属实;防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一犯罪嫌疑人);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视为立功表现。根据本条款,防止他人犯罪活动成为刑法的立功表现,本条款明确规定了犯罪活动,而不是犯罪。在本案中,陈某阻止他们犯罪的活动应被认定为刑法的立功表现

  第三,犯罪与犯罪活动的区别。《刑法》第十三条明确界定了犯罪概念,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必须符合三个基本特征:(1)刑事违法行为;(2)侵犯法律利益;(3)应当受到惩罚。这三个基本特征是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三者是必不可少的。犯罪活动是基于其主观自愿的侵犯法律利益的活动,犯罪活动也有三个基本特征:(1)犯罪活动,犯罪活动是行为人的行为,表现为一定的身体行为;(2)犯罪活动的自愿性,要求行为人根据自己的主观意义实施;(3)犯罪活动的实施,要求行为人实施犯罪活动。从犯罪和犯罪活动的基本特征可以清楚地看出,犯罪并不等同于犯罪活动,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犯罪要求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组成要素,犯罪行为必须受到刑法的惩罚;犯罪活动只是一种活动,一种活动构成犯罪活动不需要刑法处罚,只要行为人犯罪,无论行为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都与构成犯罪活动无关。被告陈阻止李扒窃,因为李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只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但不能否认被告陈阻止行为符合立功表现,被告陈行为符合解释第五条阻止他人犯罪活动构成立功。

  第四,防止他人犯罪活动。犯罪活动的意义应该是相对的。构成要件复合、违法、负责任的行为属于犯罪活动,只有构成要件符合、违法但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属于犯罪活动。在本案中,被告陈实施了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行为。虽然该行为后来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也没有责任,但该行为行为也属于犯罪活动,应构成成功的表现。

  第五,上海请刑事案律师从刑法的立法目的来看。刑法的任务是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的统一,犯罪行为人也属于人民的范畴,法律赋予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此外,刑法中的刑法原则法没有明确规定不禁止,《解释》第五条规定,阻止他人犯罪活动构成立功表现,解释规定阻止他人犯罪活动构成立功,但没有明确规定犯罪活动后应受到刑事处罚构成立功表现。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构成立功表现之前,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必须受到刑事处罚。从刑法立法精神和刑法原则出发,司法机关在审判时应作出有利于保护被告权利的判决,即认定阻止他人犯罪活动构成立功表现。因此,本案被告陈某阻止李某扒窃,应视为立功表现。

  综上所述,陈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按照刑法有关立功表现的规定,在公交车上阻止李某扒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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