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抢劫中,部分行为人引起的致人重伤、死亡后果,其余未在现场的行为人是否应对此后果承担责任,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本文上海刑事辩护律师将从上海的法律角度出发,探讨该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以及典型案例。
一、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于犯罪,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实施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应当具备,如果只具备了客观方面,而没有主观方面,就不构成犯罪。因此,对于未在现场的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其主观和客观行为进行分析。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盗窃、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该解释对于“共同犯罪”和“不定罪幅度”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共同犯罪”指的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涉及到刑事责任的共同承担和各自承担的问题。而“不定罪幅度”则指的是在某些犯罪情况下,不同程度的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不同。
二、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
该解释对于“犯罪的数罪并罚原则”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规定了在犯罪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应当将同一犯罪事实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在共同犯罪中,同一犯罪事实也应适用该原则。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劫、盗窃、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该解释对于“共同犯罪”的量刑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规定在共同犯罪中,应当根据各自的犯罪行为和作用程度进行量刑。而对于未在现场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其主观和客观行为进行具体分析。
三、典型案例
该案件中,A、B、C三人共同实施抢劫行为,其中B、C持刀殴打被害人,导致被害人死亡。而A在现场并未直接参与殴打行为,但在抢劫时起到了指挥作用。法院最终认定,A、B、C三人均构成抢劫罪,而B、C还构成故意杀人罪。对于A的刑事责任,法院认为A虽然未直接参与殴打行为,但其在抢劫时起到了指挥作用,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责任。
以上案例反映了在共同抢劫中,未在现场的行为人在承担共同犯罪责任方面,存在主观行为和客观行为的判断问题。法院通常会根据各自的犯罪行为和作用程度进行量刑,但在共同犯罪中,同一犯罪事实应适用犯罪的数罪并罚原则,从而避免重复惩罚。
四、结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在共同抢劫中,未在现场的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其主观和客观行为进行具体分析。
在共同犯罪中,同一犯罪事实应适用犯罪的数罪并罚原则,从而避免重复惩罚。
在量刑上,应当根据各自的犯罪行为和作用程度进行具体分析。因此,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以保证刑法的正确适用,保障公正司法。同时,对于未在现场的行为人,应当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以避免因违法犯罪行为而遭受刑事惩罚。
五、对于本案的法律分析和结论
在本案中,部分行为人引起了致人重伤、死亡的后果,而未在现场的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则需要根据其主观和客观行为进行具体分析。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参加犯罪活动的人员,不论其实际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均应当承担共同犯罪责任。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各自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此,在本案中,未在现场的行为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责任,需要从其是否参与策划、组织、指挥犯罪行为等主观因素以及是否提供协助、配合、逃避等客观因素进行判断。
从法律角度而言,如果未在现场的行为人具有明显的主观和客观行为,如参与策划、组织、指挥等,则应当承担共同犯罪责任。而如果未在现场的行为人仅是听从他人指挥、协助犯罪,则应当根据其行为情节的轻重,酌情量刑。
在本案中,如果未在现场的行为人只是提供了某些信息或者向其他犯罪人提供了某些协助,但并未参与策划、组织、指挥犯罪行为,则应当从轻处罚。但如果未在现场的行为人参与策划、组织、指挥犯罪行为,则应当承担共同犯罪责任。
另外,在量刑方面,应当根据各自的犯罪行为和作用程度进行具体分析。如未在现场的行为人仅是听从他人指挥、协助犯罪,则应当酌情从轻处罚。但如果未在现场的行为人参与策划、组织、指挥犯罪行为,则应当承担共同犯罪责任,且量刑应当与其他犯罪人相当。
六、结论
综上所述,上海刑事辩护律师提醒大家,未在现场的行为人在共同抢劫中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其主观和客观行为进行具体分析。在共同抢劫中,如果未在现场的行为人只是提供了某些信息或者向其他犯罪人提供了某些协助,但并未参与策划、组织、指挥犯罪行为,则应当从轻处罚。但如果未在现场的行为人参与策划、组织、指挥犯罪行为,则应当承担共同犯罪责任,且量刑应当与其他犯罪人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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